【逃犯條例】林鄭月娥斥團體鼓吹激烈抗爭 作為兩孩之母不欲見青年前途盡毀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6/11 12:40

最後更新: 2019/06/11 12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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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鄭月娥斥部份人士為反對條例而呼籲、鼓吹青年人作出激烈行為,擔心青年人違反法律,影響日後的前途。(張永康攝)

《逃犯條例》修訂爭議不斷,有市民發起明天(12日)罷課罷市,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(11日)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,有部份人士為了反對條例而呼籲、鼓吹激烈行為,她於周日(9日)從電視新聞看到市民示威的激烈行為,又留意到涉及眾多年輕人,甚至只有10多歲的小朋友,擔心在政府作重要政策時,反對方將青年人推出來作激烈抗爭,斥是任何文明社會不願所見,呼籲無論學校、家長、機構、企業、工會都要認真考慮,究竟鼓吹激烈抗爭對香港社會有何好處,對於青年人有何裨益。

林鄭月娥認為,修訂《逃犯條例》是對社會非常之負責的工作,她提到過去幾年社會的激烈行動,經過法庭按法律和證據的裁決,讓社會知道違反法律是有後果,對於年輕人影響最大,強調政府對於年輕人特別關愛,希望每一位也有光明的前景,

無論是作為行政長官或兩個孩子的媽媽,也不願看到年輕人因為政治化的事件而影響他們日後的前途。

另外,林鄭月娥提到,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(10日)下午昨日已致函立法會主席提交政策聲明確保落實額外保障措施,不過其中一項需要再作修訂,即可移交罪行刑期由現在原本的3年以上改成7年或以上。

至於另外5項的政策聲明,她表明特別有關針對人權保障,與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基本保證相近,共列出14條包括公開進行審訊、受刑事控告的人在未有證據前應視為無罪、自行選擇律師、提供翻譯等等。

對於為何不把額外條文保障加入法例,她解釋政策聲明同樣有法律約束力,同時為保靈活性,政府可要求個別請求方的司法管轄區作出更多承諾才移交逃犯,提醒市民不需過度擔心,一方面政策聲明有法律基礎,具約束力,而政府高級官員在莊嚴的立法會作政策聲明,從以往案例得知,法庭會考慮由主持官員作出的政策聲明判決。